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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知識地圖

Created by 吳家瑜 TMU

地震知識地圖

土壤液化潛勢圖

目前公開的土壤液化潛勢圖分為3個等級,顯示在約5到6級(因地區而異)強烈地震發生時,發生土壤液化之輕重程度。如下圖4各級液化潛勢及其對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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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土壤液化高潛勢,該怎麼辦

目前公開的潛勢圖比例尺只有1/25,000,精度低,不能代表區域內「每一吋土地」,此圖是用來作為國土區域計畫等參考用,並非用來確認建物本身是否安全的關鍵。因此,建築物位於「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區(紅色區域)」內請勿過度擔心,民眾可利用自主檢查表先初步檢核,並向地方政府查閱建物的原始設計資料尋求專業技師進行專業診斷。建築物位於「中度土壤液化潛勢區(黃色區域)」內中短期內應無太多的風險顧慮,可以配合地方政府較精細的調查工作與結果,再決定後續措施。建築物位於「低度土壤液化潛勢區(綠色區域)」內遭遇強烈地震地表產生劇烈震動時,所受影響很小。

南部

  1. 第一類活動斷層: 梅山斷層、大尖山斷層、六甲斷層、觸口斷層、新化斷層、旗山斷層 
  2. 第二類活動斷層: 九芎坑斷層、木屐寮斷層、後甲里斷層、左鎮斷層、小岡山斷層、潮 州斷層、恆春斷層 

中部

  1. 第一類活動斷層: 獅潭斷層、三義斷層、大甲斷層、鐵砧山斷層、屯子腳斷層、彰化斷 層、車籠埔斷層、大茅埔-雙冬斷層 
  2. 第二類活動斷層:無

北部

  1. 第一類活動斷層: 新城斷層 
  2. 第二類活動斷層: 山腳斷層、湖口斷層、新竹斷層 

東部

  1. 第一類活動斷層: 米崙斷層、瑞穗斷層、玉里斷層、池上斷層、鹿野斷層 
  2. 第二類活動斷層: 嶺頂斷層、奇美斷層、利吉斷層 

斷層敏感區範圍劃定原則

依斷層兩側變形狀況可分為二類,若兩側變形狀況對稱,則斷層兩側繪 製等寬之影響範圍,即兩側各約 150 公尺寬的區域;若兩側變形狀況不對稱,則斷層兩側繪製不等寬之影響範圍,以及古地震研究,發現逆斷層錯動 時在主要變形側(上盤)影響範圍較大,而在非主要變形側(下盤) 影響範圍則較小,因此劃設原則為主要變形側約 200 公尺,非主要變形側約100 公尺圈繪易受斷層影響之範圍(經濟部,2014)。上述範圍經參考國土測繪中心提供參考之地籍資料並經必要編修後,決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之範圍。

建築物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評估、補強及強化(工務局、消防局、文化局)

  1. 規劃並執行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執行計畫,應邀請相關建築師公會或相關專 業技師公會、專業機構或學術團隊組成諮詢小組,並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初步評估及  詳細評估,其耐震能力須達到民國 100 年 1 月 19 日公布實施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及解說」之內容為基準。
  2. 應將建築物初步評估、詳細評估、補強設計及竣工報告等結果進行管理,並委由該項學 識及經驗之學術機構或公會整理建立資料庫,提供民眾查詢。
  3. 積極推動既有建築物及公共設施之耐震評估或補強等措施;對消防救災據點、避難收容 處所及學校校舍等建築物應優先實施,並定期辦理建築物檢測、評估。對高層建築物、 近斷層建築物、軟弱地層建築物、構造特殊建築物、消防救災據點、避難收容處所、學 校校舍及醫療院所等供公眾使用等建築物應優先實施。
  4. 對於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學校、醫療、警察、消防單位等緊急應變之重要設施、及 製造、儲存、處理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應強化其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能力,且規劃逃 生路線及避難收容處所,確保其使用機能及安全性。
  5. 重大工程或建物請領執照時,規定需檢附完整的工地災害(含防震)計畫書備查,並針 對施工中建物加強工地抽查工作,並規範正確施工方法及程序作業。
  6. 嚴禁建物使用者,未經許可即進行任何增建、改建之行為,影響原本結構體之防震效果, 並隨時拆除頂樓嚴重加蓋的違建案件。
  7. 應對文化古蹟之財產設施、設備之防護,應有因應震災之考量與強化。 
  8. 建立環境地資料庫及地震活動斷層資料調查與收集,且應辦理或配合辦理各種地震災害 潛勢資料建檔工作,以利相關防災工程之推動。
  9. 針對易受損及損害程度較高之公有建築物,以及為調度集結人命搜救資源與民生物資規 劃救災路線所經道路兩側建築物,優先強化耐震評估及補強措施;針對易受損及損害程 度較高之學校廳舍,強化耐震評估及補強措施。

國土與城鄉之營造(城鄉發展局、地政局、工務局、農業局、消防局、社會局)

  1. 訂定或審查有關綜合性發展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時,特別考量城鄉土 木建築工程耐震設計及災害韌性規劃,充分考量地震可能造成災害(地表破壞、土壤液 化、坡地崩塌、土石流、海嘯等)之防範,以有效保護國土及民眾之安全。
  2.  藉由土地重劃、地區開發、老舊社區更新,強化建築物或公共設施的耐震性與防火性, 以建構整體性之耐震都市。
  3. 辦理土地開發利用時,應配合區域性整體計畫,並由各權責主管機關加以審查及監督; 在具災害潛勢之區域採取必要之限制措施,以達國土保全之目的。 
  4.  應先調查並提供所有活動斷層區、土壤液化區等相關潛勢資料,以利各級政府及相關公 共事業機關(構)設置重要設施時,能考量各區域之災害潛勢,以有效降低災害發生之 損失與傷亡。
  5. 對於地震災害潛勢及危害度較高之地區,應擬定地震防災強化對策,實施地震災害之減 災措施。 

土壤液化潛勢

土壤液化潛勢是推估地層容不容易發生液化的可能,其做法可以透過蒐集大量地質鑽探資料(地下地質狀況)與地下水位資料進行評估。在台灣依據建築法相關規範方法演算,分析在發生設計地震(約5或6級,因地而異)時,可能發生土壤液化的輕重程度。

政府對於土壤液化潛勢的分析可分為三級分別啟動,第1級由中央負責,相關資料將作為國土及防災等規劃的參考,第2級由地方政府負責,作為地方相關工程建設參考,至於第3級則由業界負責,作為個別建案建築基礎設計之依據,而目前針對全國公開的資料為第1級,精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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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生管線設施機能之確保 (經發局、水利局、公用事業單位)

  1.  應督導相關公共事業機關(構)辦理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自來水管線及水 庫等防災工作時,應有耐震(含抗土壤液化)之安全考量,並針對輸送至關鍵基礎設施及 避難收容處所、防災公園、救災據點之用水、用電之管(線)路進行耐震強化;加強自來 水、電力、油料及天然氣管線之緊急自動遮斷裝置與機制,以防範二次災害,並順遂災 區救災作業之執行;並建立主要區域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圖等資料庫;同時 應有系統多元化、據點分散化及替代措施之規劃與建置。
  2. 電力供應設施:發電所、變電所除了有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設計外,輸送電力電線由於 風力比地震強,應按風力設計。此外,一部分設施因震災而被波及有所損壞時,可以環 狀(LOOP)化送電網來解決。
  3. 瓦斯供應設施:製造設備、瓦斯導管等也應採取耐震(含抗土壤液化)外,瓦斯貯存槽、 瓦斯產生設備等也應考慮非常時期能自行遮斷送氣裝備以保安全。此外,也應考慮一旦 發生大地震而對瓦斯災害之防止,將中高壓送氣導管區隔離(BLOCK),並將滯留在 導管內之瓦斯氣能安全擴散消失在空中。
  4. 自來水設施:淨水池、抽水馬達及加壓輸送設備應考慮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設計外,輸 送管線路之用料及敷設方式亦應考慮耐震。此外,配水系統須複合化,以便提高並強化 輔助及後備機能。
  5. 通訊設備:電話等公眾通訊設備除了設備本身強化外。市區交換機設備的分散、通過 (Bypass)傳送路之設置、電視中繼傳送路之環狀(Loop)化及雙線化、非常時期用電 源、攜帶式或可搬動式電話局裝置之配備、衛星通訊車等均須設置。此等裝備在災害發 生後能儘早完成災後復建工作。且與各通信業者訂定其行動基地臺等類似通訊設備之調 度派遣機制,俾於災時有效協助災區臨時通訊之建立。
  6. 平時對於民生所需之瓦斯、自來水、電力、電信等維生管線即應特別注意維護。 
  7. 加強保養、維修搶修車輛、器材,並經常檢討汰換或補充、添購新式之搶修設備。 
  8. 建立山區沉重器材(如電桿、變壓器等)儲備場,及可供救災直昇機降落之據點資料, 以應交通中斷救災之需。
  9.  參與政府機關辦理之救災演習,加強員工在職訓練,以提昇災變搶修能力。
  10. 對於民眾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電氣、瓦斯、自來水、電話,維生系統本身應有統一性綜 合性的防災對策。
  11. 維生管線之安全維護 
  12.  

臺灣活動斷層

地震與斷層習習相關,臺灣活動斷層分布主要在西部麓山帶與平原交界處及東部花 東縱谷區域,共分為 2 類:第一類活動斷層為全新世(距今 10,000 年內曾 經發生錯移)活動斷層及第二類活動斷層為更新世(距今約 100,000 年內曾經發生錯移) 晚期活動斷層。目前臺灣活動斷層屬於第一類 20 條,第二類 13 條,共 33 條活動斷層; 而新北市境內由山腳斷層自金山區到新莊區貫穿轄區,呈北北東-南南西走向,屬於第 二類活動斷層。

臺灣北部緊鄰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板塊的隱沒系統正上方,以及兩板塊斜撞邊界的 東側,弧陸碰撞開始於晚中新世,在此劇烈的板塊碰撞下造成臺灣本島劇烈地形抬昇, 並且山麓前緣造成複雜的褶皺與逆衝斷層構造,產生山腳斷層的活動,以致臺北盆地下 陷為湖,又因沉積物堆積而形成現在的臺北盆地。相對於目前臺灣中部及南部區域,臺 灣北部區域已非板塊主要碰撞區域,並且處於一伸張型應力地體構造區域。

斷層地質敏感區

活動斷層受其兩側易受活動斷層錯動或地表破裂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位於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內的土地並非完全被禁止使用,但需要藉由基地地質調查與地質安全評估來確定土地開發行為的適當性,遠離災害風險較高區域或因應風險大小調整土地利用強度與密度,以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與安全性,避免未來斷層活動時造成重大災害與損失。

特性

  1. 斷層分布範圍所屬行政區:臺北市(士林區、北投區)、新北市(樹林區、新莊區、 泰山區、五股區、金山區)。
  2. 地形特徵:林口臺地東南側新莊斷層活動形成斷層角窪地,此斷層可能仍在活動,為 造成臺北盆地西側地盤下陷的原因之一。
  3. 地球物理特性與地下地質:斷層帶寬度與斷層傾角位置將影響震源深度與位置;斷層 帶水平寬度較寬及地表不易找到斷層的確實位置時,上盤所造成受災的範圍及影響範 圍也會愈廣。此外,軟岩、礫岩或現代沖積層等多呈現小褶皺或撓曲現象之地質,在 地震力的作用下,地表震動幅度高且基本振動週期會延長,且最大地表加速度值(PGA, Peak Ground Acceleration)增加而延長愈多。因此蘆洲區、三重區、板橋區、新莊區、 五股區、中和區、永和區等區因地質以沖積岩為主,土壤液化發生機率較高,亦會造 成各地不同的震度。
  4. 地殼變形:中央地質調查所為能瞭解臺灣北部主要斷層之活動性,於 1992 年起以 GPS 及精密水準等大地測量方法,針對大臺北地區活動斷層進行監測,其結果顯示,大臺 北地區主要為西北-東南方向的伸張應力環境,地殼變形速率大多在 5mm/年以下,顯 示該區沒有顯著的地殼變動,另針對垂直變行方面,山腳斷層上盤有明顯的下陷現象, 顯示山腳斷層仍有活動的趨勢,又邱俊穎等人(2008)研究顯示,過去 11,000 年以來, 山腳斷層位於關渡或更北的斷層面上有較大活動。 
  5. 山腳斷層延伸至海外:於 2011 年九月中旬,台電與國內地球科學研究學者針對北部 核能一、二廠之海域地球物理調查發表初步資料成果,證實山腳斷層海域至少尚有 40 公里之斷層破裂,若與陸域斷層破裂相加,則可能之破裂總長度約 74 公里左右 

地震早期預警

地震早期預警系統最大的功用就是當地震已經發生,於破壞性震波尚未到達前預先 發出警報聲響、即時通知,爭取數秒至數十秒的時間通知全校師生即時採取「趴下、掩 護、穩住」等防護作為以降低強震傷亡。地震早期預警系統的運用,平時可結合並納入 校園防災教育課程,依校園環境預先擬定逃生路線,並作地震演練,讓學童熟悉校內逃 生路線以及地震警報聲響,強化學童地震防災意識及強震發生時的應變能力。另外由本府教育局強化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宣導及擬訂獎懲 與管考機制,並於辦理學校輔導訪視或各項研習時,將地震早期預警系統操作及檢核機 制納入課程。

土壤液化

土壤液化顧名思義就是土跟水產生變化所引起的。基本上土壤是由土砂顆粒堆疊而成,土壤砂粒間均有間隙,我們稱之為孔隙,孔隙充滿水及空氣,一般情況下砂土的顆粒和顆粒間是會互相接觸的,而達到穩定的狀態。

但是當大地震來時,劇烈的搖晃會破壞平衡,使得土壤顆粒間的水壓增高,土壤顆粒彼此間的接觸力霎時消失,土壤顆粒懸浮在水中,而失去承載能力。當孔隙水壓過高時,水與部分砂土會經由地層中的裂隙,往上衝出地面,造成噴砂現象,土壤液化發生時,地表的建築結構因為土壤失去承載能力,致使房屋下陷、傾斜、龜裂,及電線竿傾斜等災情。強烈震動過後,因震動增高的水壓逐漸消散,土壤顆粒逐漸沉降,造成進一步的地表沈陷。

因此,土壤液化的發生需要三項要件:(1)鬆軟的砂層(2)高地下水位(3)強烈的地震,這三項具備了才可能發生土壤液化。

防震設施機能強化

山腳斷層

位於臺北盆地西側與林口臺地東緣之間,屬第二類活動斷 層為正移斷層。山腳斷層呈北北東走向,斷層自樹林附近向東北方向延伸至北投,穿越 大屯山區後由金山向海域延伸,總計約 74 公里,可以分為 3 段:北段由北投向北延伸 至新北市金山,長約 21 公里;南段自新北市樹林向北延伸至臺北市北投區,長約 13 公 里;海域至少尚有 40 公里之斷層破裂。

關鍵基礎設施之強化(工務局、農業局、交通局、水利局、捷運工程局等單位)

  1. 定期辦理交通設施檢測、評估、監控及維修、補強等工作,確保交通設施耐震能力。
  2. 橋梁防震之強化。
  3. 應建立「水庫潰堤防救計畫」等相關配套措施,因應地震引起水庫崩決,造成水災時防 救標準作業程序處理。
  4.  漁港注意事項:應規劃適當的地點興建漁港,以地形來減少海嘯所帶來的災害,並加強漁港及岸上設 施之興建及養護。 ;在港外作業中的船隻收到海嘯警報時,若在海嘯到達前尚有足夠時間,應儘速到外海 避難;若無法於海嘯到達前駛至安全外海,應迅速靠岸後遠離港口到高處避難。
  5. 通訊設施:設置先進通信備用系統及自備電源,以因應破壞性地震發生時,現用電話及 電力供應中斷後仍能維持無線電通信,持續進行指揮救災及地震情況報告之傳遞。

斷層

斷層是一種屬於破裂性的變形,在破裂面兩側的岩層會沿著裂面發生相對移動,或是上下移動,或是左右移動。斷層有時為一清晰明顯的斷裂破碎面,稱之為斷層面(Fault Plane),但通常都成為一個斷層帶(Fault Zone),具有相當的寬度。在斷層面上方的岩層稱為上盤(Hanging Wall),在斷層面下方的岩層稱為下盤(Foot Wall)。

斷層兩側所發生的移動,都是相對的,當斷層的上盤沿著斷面對下盤相對的向下移動,代表地殼受到張力後沿著斷面向兩側拉裂所造成的斷面,或是地殼由下向上升起所形成,稱之為正斷層(Nomal Fault),正斷層主要是垂直方向的運動,在斷層移動後常常可以形成明顯的斷崖(Fault Scarp)。反之,當斷層的上盤沿著斷面對下盤相對的向上移升,是地殼受到兩側壓力推擠所造成的,表示地殼受到側向的擠壓緊縮所形成,稱之為逆斷層(Reverse Fault)。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3D災害潛勢地圖

https://dmap.ncdr.nat.gov.tw/1109/map/

地震即時監測

消防局、教育局與氣象局合作,利用設置於學校之地震儀架接校園網路,用以傳輸即時地動資訊,完備地震即時觀測網,強化地震應變決策機制。並由氣象局建置即時震度顯示網路頁面,俾利於震後第一時間可取得行政區即時震度,作為救災能量調 度參考。

106 年研擬後續加值運用方式,利用氣象局建置之震度顯示系統(測試版),並與氣象局研商,於地震後發送地震 EMAIL ,再利用 EOC 簡訊系統即時傳送行政區即時量測震度簡訊予災害應變中心同仁及指揮官作為地震應變之用。

校園防災教育(教育局)

  1.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採取各項任務編組,各司其責。
  2. 配合各科聯絡教學,重視安全教育之認知,並提高師生憂患意識。
  3. 定期舉行地震防災教育演練,提供急救常識,學童應變能力之訓練。
  4. 平時應辦理教育宣導,並可藉由各級學校家庭作業或舉辦防災研習,配合大眾傳播媒體 加強防災宣導,並教導地震時應採取的緊急應變及避難行動等防災知識,提升師生防災 觀念。

板塊

地球上的主要板塊分為七大塊,包括太平洋、歐亞大陸、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印度-澳洲、南極大陸板塊,台灣就處在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相互碰撞的地方,因此時常發生地震,有時會釀成嚴重災害。

社區防災教育

  1. 編製防震教材。
  2. 地震災害防護宣導。
  3. 社區防災之推動。

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

土壤液化列表

https://scweb.cwa.gov.tw/zh-tw/liquefaction/list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土壤液化潛勢查詢系統

https://www.liquid.net.tw/cgs/Web/Map.aspx

台灣活動斷層查詢系統

https://faultgis.gsmma.gov.tw/gis/

地質雲加值應用平台

https://www.geologycloud.tw/map/ActiveFault/zh-tw

基本資料庫

主要包含地形圖、地質圖、公共設施、潛在災害等相關資訊, 可作為減災、整備、應變、復建等災害防救各階段作業的參 考依據。

  1. 環境資料庫:人口密度、土地使用分區圖、道路街廓圖、數值地形圖、河 川流域圖、環境地質圖、交通路線圖、等高線圖、坡向圖及坡度圖等。
  2. 公共設施資料庫: 學校、橋梁、醫院、機場、火車站、捷運車站、電信設施、電力設施、維生管線資料。   
  3. 潛在災害資料庫: 活動斷層條帶地質圖說明書、崩坍地區圖、環境敏感 圖、老舊危險建築物分布資料、危險物品儲存位置及 許可類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清冊等。 
  4. 人文社經資料庫: 物價指數、工商普查資料、古蹟分布圖等。 

防災教育之落實

救災資源資料庫

主要包含救災資源資料庫及救災設施資料庫,作為應變 決策系統指揮調度的依據。

  1. 救災資源資料庫:災害應變中心人員聯絡名冊,民間救災人力資源資料、 醫療資源分布資料、救災機具開口合約廠商分布等。
  2. 救災設施資料庫: 學校、醫院、警察消防單位、緊急疏散路線資料、消 防設施位置、避難收容處所、戰備水源等。 

成因

芮氏

我國使用芮氏地震規模,亦稱為近震規模(Local magnitude,ML);芮氏地 震規模是以地震儀所記錄到的地震波振幅為基礎,當地震震源大小一定時,距離震源愈 遠震波的振幅就愈小;當與震源的距離一定時,則震波的振幅與震源的大小成正相關。 當芮氏地震規模大於某數值以上時,會有「飽和」現象,也就是計算出來的所有地震規 模值都趨近相同。

地震災害防救科技與對策(消防局、教育局)

減災

  1. 災害潛勢:依各地之自然環境所具有潛在致災條件,所作之災害可能性評 估,如評估最大地表加速度、土壤液化潛能等。
  2. 危險度:根據災害潛勢分析結果、各地區工程結構物分佈和人口在不同時 段的分佈等,推估各地區災害的程度和數量。
  3. 境況模擬:根據歷史性地震、活動斷層的分佈等資料,擬定可能發生的震 央位置、規模和深度,並進行災害潛勢分析和危險度評估。 

政府查詢網站

地震災損評估

  1.  地震情境模擬:可透過不同地震情境之模擬,進行新北市內震災損失評估、顯示災損 統計資訊,包含地表最大加速度(PGA)、震度、各項結構物(建物及橋梁)災損數量、 人員傷亡率、人員傷亡數、震後火災數等。
  2. 地震風險評估:藉由 NTPC-EDAS 地震模擬分析評估結果,可以提供本市各單位進行 震前兵棋推演,並用以訂定地震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亦可針對各行政區之特性,作 為民眾防災教育之活用。 
  3. 地震簡訊發送:於地震發生後,NTPC-EDAS 接收中央氣象局自動發布之地震報告郵件後,迅速推估新北市各行政區震度,以簡訊發送至本市防救災人員手機中,俾利相 關防救災人員於第一時間訊速掌握地震資訊,並作為救災能量分配及佈署。

復健資料庫

受災戶損失類別調查、申報及補償金額、公共設施損失、垃 圾清除及掩埋計畫、災民中長期安置計畫、災民心理輔導人 力資料及國軍支援復建計畫等。

2 (輕震)

2.5~8gal

  1. 人的感受: 大多數的人可感到搖晃,睡眠中的人有部分會醒來。 
  2. 屋外情形: 靜止的汽車輕輕搖晃,類似卡車經過,但歷時很短。 
  3. 屋內情形: 電燈等懸掛物有小搖晃。 

即時災情資料庫

主要包含災害現況分布資料庫,作為災害現況掌握及後 續決策支援的參考依據。

  1. 災害現況資料庫:山坡地崩坍、人員傷亡資訊、建築物損毀狀況、交通狀況資訊…等。
  2. 氣象資訊資料庫: 中央氣象署即時地震資訊(震央地點)、規模資訊及震 度、東亞相關氣象網站地震帶及活動斷層分布、地震 觀測站位置資料等。 

1(微震)

0.8~2.5gal

  1. 人的感受:人靜止時可感覺微小搖晃。

應變機制之建立

  1.  平時應蒐集防救災所需基本資料,並建置資料庫,進行震災境況模擬,以充分掌握地震 可能引致災害的規模和數量分布;並據以訂定災害防救計畫,確保應變機制之成效。
  2. 應建置及整合搜救組織以支援人命搜救,必要時由外交部協助國際支援聯繫事宜。
  3. 應規劃震災避難動線及避難收容處所,並每年對居民實施演練。
  4. 建立本市外部支援能量集結點之清冊,並針對道路寬度、集結車輛數及集結人數進行評估。
  5. 將國軍、後備軍人組織與民間力量(民間災害防救團體、社區災害防救志願組織、民防 團隊等)納入搶救應變之編組,當地震災害發生後,主動聯繫其等參與救援工作,協助 政府搶救災民,彌補政府救災單位人力之不足,發揮災害應變之整合功能。平時應掌握 及建立災害防救團體(志願組織)、後備軍人組織、民間志工團體及民防團隊等聯繫管 道及受理協助窗口等體制。
  6. 應建立危險建築物及公共設施緊急鑑定評估機制與運作方式,掌握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量能,以提升災時迅速動員、調度與執行效能,降低災民收容之負擔。 
  7. 視震災規模,必要時依事先訂定之相互支援協定,請求鄰近地方政府支援。

提供受災民眾災情資訊

  1.  應建置及強化資訊傳遞設施,以傳達並提供受災民眾災害處理過程及完整資訊。
  2. 應強化維護其資訊傳播系統及通訊設施、設備,建置地震災情查報機制,以便迅速傳達 相關災害的訊息;並對受災民眾提供生活資訊。並應考量外國人、身心障礙者,及災害 時易成孤立區域之受災者,或都市中因無法返家而難以獲取訊息之受災者之災情傳達方式。
  3. 應規劃因應民眾需求防震諮詢服務,製作易懂且有助於地區居民逃生避難之地震時緊急 避難手冊、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手冊或防災教具;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傳達正確地震相關資訊。 

災害防救資料庫

3 (弱震)

8~25gal

  1. 人的感受: 幾乎所有的人都感到搖晃,有的人會有恐懼感。 
  2. 屋內情形: 房屋震動,碗盤門窗發出聲音,懸掛物搖擺。 
  3. 屋外情形: 靜止的汽車明顯搖動,電線略有搖晃。 

災害防救相關機關之演習、訓練

  1.  應與相關公共事業機關(構)密切聯繫,實施大規模震災之模擬演習、訓練,演習、訓 練方向朝「半預警動員演練」辦理。半預警動員演習係於公告的一定的時段內,由主辦 單位啟動演習內容與程序,劇本可不公開,亦可事先公告多劇本,演習當下再抽驗。半 預警演習重點在時間壓力下災害管理的決策過程及橫縱向協調能力或「無腳本兵推」方 式定期辦理,強化應變處置強化應變處置能力;並於演練後檢討評估,供作災害防救之 參考。
  2. 配合中央之規劃,舉辦全民防衛動員及災害防救演習或全國、地區性大型防震示範演習, 以強化動員整備及災害應變能力。

災後復原重建之整備

罹難者遺體處理之整備

防災資訊

0 (無感)

0.8gal以下

  1. 人的感受:人無感覺

建立進駐單位編組名冊

地震帶分布

臺灣地區主要有 3 個地震帶分布:

  1.  西部地震帶:自臺北南方經臺中、嘉義而至臺南。寬度約 80 公里,大致與島軸平行。 地震次數較少,餘震頻繁,震動持續時間較短暫,但影響範圍廣大,通常震源淺(約 10 餘公里),地殼變動激烈,故易造成較大災情。
  2. 東部地震帶:北起宜蘭東北海底向南南西方延伸,經過花蓮、成功到臺東,一直至呂 宋島。此帶北端自宜蘭與環太平洋地震帶延伸至西太平洋底者相連,南端幾乎與菲律 賓地震帶相接。此帶成近似弧形朝向太平洋,亦和臺灣本島相平行,寬 130 公里,特 徵為地震次數多。通常,震源較西部者為深。
  3. 東北地震帶:此帶自琉球群島向西南延伸經花蓮、宜蘭至蘭陽溪上游附近,屬淺層震 源活動帶。 

震度

一個地震的能量釋放僅有一個地震規模。但因地點的不同,產生的震度不一定相同; 一般而言,距震央愈近區域,其震度愈大,但盆地地形有放大效應。盆地地區可能距震 央較遠,因放大效應的影響下,產生距震央較遠的地區震度較大的情況。近年來的研究 顯示,當地震波進入盆地時,受到盆地地形以及其內部鬆軟沉積物的影響,產生顯著的 地震波震幅放大現象。

地震之震度即表示地震造成地表振動程度的大小,依不同的地表加速度,分為不同 級數,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為強化地震震度與災害影響的關聯性,提升地震救災應變效能, 修正地震震度分級,將震度 5 級、6 級分別細分為 5 弱及 5 強、6 弱及 6 強,以地震動速 度大小值,取代原以地震動加速度大小值,並於 109 年實施新制。

4 (中震)

25~80gal

  1. 人的感受: 有相當程度的恐懼感,部份的人會尋求躲避的地方,睡眠中的人幾乎都會驚醒。 
  2. 屋內情形: 房屋搖動甚烈,底坐不穩物品傾倒,較重傢俱移動,可能有輕微災害。 
  3. 屋外情形: 汽車駕駛人略為有感,電線明顯搖晃,步行中的人也感到搖晃。 

緊急避難包

  1. 緊急糧食:飲用水、防災食品、餅乾、真空速食食品等。準備足夠三天食物是比較安全。有嬰兒的家庭應準備奶粉、嬰兒食品等。
  2. 禦寒保暖衣物:輕便外套、內衣、襪子、毛巾、防滑手套、雨衣、小毛毯、暖暖包等。有嬰兒的家庭要記得帶尿布,嬰兒背帶最好也放在出門可隨手拿到的地方。
  3. 醫療及清潔用品:優碘、棉花棒、紗布、溫度計、肥皂、面紙、濕紙巾、衛生棉及醫藥(每日服用藥等,要注意藥品保存時效及保存方式)等。
  4. 其他:如哨子、防災地圖(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下載)、可攜式收音機、手電筒、電池、打火機、瑞士刀、開瓶器、筆和紙、繩索......等。

固定家具

傢俱固定方式

  1. 窗戶玻璃、玻璃製品:避難時,一不小心就會被四散的碎玻璃刺傷,可在窗戶貼上防止玻璃四散的防爆膜。此外,若家中有地毯可減緩掉落的易碎物品碎裂分散傷人。
  2. 書架:使用L型金屬零件將傢俱的下方固定在牆下方的踢腳板,或在上方固定於牆壁上,能有效防止傢俱傾倒。若牆壁不能鑽孔,可使用支撐架將傢俱固定在天花板上。再於傢俱靠牆的一側,在底部加上止滑的安全裝置如止滑墊、止滑片就可以防止傢俱傾倒或滑動。
  3. 電視:電視盡量放在比較低的地方,電線等配備也要固定在臺座或牆上,下方再鋪上具有緩衝作用的防震用貼片或止滑片,或是裝上防止移動的金屬鍊條或較粗的塑膠繩固定。
  4. 上下兩層疊放的傢俱:若是上下兩層疊放的傢俱,上層可以用L型金屬零件或支撐架固定,上下層的連接處再用金屬零件牢牢地固定。若是對開的櫃門,則最好加裝上扣環鎖住,或是加裝彈簧,這樣就算劇烈搖晃,櫃門也不會輕易彈飛。
  5. 傢俱的配置:重物從上方掉落是非常危險的事,為了避免睡覺時,被倒下的傢俱砸傷,臥室內的家具與床鋪之間要有安全距離。盡可能活用壁櫥與收納空間,區隔出收納空間與生活空間,才能住的安心。此外,也可以趁著買新屋或是重新裝潢的機會,多設計一些收納空間,盡量減少使用櫃子等容易位移或傾倒的傢俱;臥室內書櫃、衣櫃的擺設方向,盡可能使其倒下時的方向與床鋪平行,才不會導致壓傷;魚缸、花盆、獎盃等物品都應該做適當的固定或止滑措施。

整備工作之強化

災情蒐集、通報與分析應用

  1. 建立震災通報機制。
  2.  平時應蒐集、分析地震防災有關資訊,建置災害防救資訊系統,並透過各種資訊傳播管 道,公開災害潛勢、防救災整備工作及災損推估及易成孤島地區資料(內政部消防署官網)。
  3. 相關公共事業機關(構),應利用平時建立地震之防災編組名冊,包括應變中心 指揮官、協同指揮官、副指揮官及各機關單位首長等聯絡人員、電話,保持災情通報有效傳達。
  4.  災情取得應依照「內政部執行災情查報通報措施」,進行災情蒐集向上通報;當地震發生已造成災害時,透過緊急聯絡人通報系統,掌握人員傷亡人數及災害狀況,以提供救 災人員正確災情,加速救災時效。

規模與震度

地震規模因量度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數值,但皆在表示該地震所釋放出的能量之多 寡,除常見之芮氏規模(Richter magnitude scale)外,還有地震矩規模(Moment magnitude scale,Mw)

避難與收容之規劃

  1.  應推動防災公園作為大規模災害發生時之災民避難、收容或救災據點,強化緊急電源、 水源、通訊、照明、物資儲存倉庫、浴廁、垃圾處理、直昇機起降場,以及標示相關基 礎設施之建置與耐震補強,以因應大規模震災發生時之災民收容需求。
  2. 對於避難收容處所、醫療院所及防災公園等收容災民與傷病患之處所,應針對大規模震 災可能造成身分不明災民與傷病患及通訊中斷情境,強化親友安否資訊傳遞、發布、媒 合與協尋機制之建立,俾利災區內、外民眾相互尋找或確認安全狀況,以提升災時社會 安定氛圍之建立。 

建立緊急運送交通網路

7 (劇震)

400gal以上

  1. 人的感受: 搖晃劇烈以致無法依意志行動。 
  2. 屋內情形: 部分建築物受損嚴重或倒塌,幾乎所有傢俱都大幅移位或摔落地面。 
  3. 屋外情形: 山崩地裂,鐵軌彎曲,地下管線破壞。 

5弱(強震)

  1. 人的感受:  大多數人會感到驚嚇恐慌。 
  2. 屋內情形:  部分未固定物品傾 倒掉落,少數傢俱可 能移動或翻倒,少數 門窗可能變形,部分牆壁產生裂痕。 
  3. 屋外情形: 部分建築物牆磚剝落,部份山區可能 發生落石,少數地 區電力、自來水、 瓦斯或通訊可能中斷。 

食物、飲用水及生活必需品調度、供應

搜救、滅火及緊急醫療救護

  1.  針對地震可能引發之火災,除消防栓外,平時應加強蓄水池之整備,海水、河川、地下 水井等自然水源之運用,務求消防水源多樣化及適當配置;同時應加強義消、社區志工 等災害防救團體(志願組織)的編組與演練,以及充實消防機關之消防救災車輛、裝備 及器材。災區地方政府之消防機關(單位)應迅速掌握轄區內火災狀況,佈署適當救災 人車。發生大規模火災時,應優先決定最重要防禦地區,並請求其他消防單位支援;必 要時得請求國軍支援協助。地區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必要時得依相互支援協定,整合協 調其他縣市前往災區支援,協助災區滅火事宜。
  2. 參考科技部大規模地震情境模擬及災損推估結果,擬定救災方案,針對救災據點、救災 路線、搜救量能調度、分配、集結、派遣、緊急通訊及相關運作等人命搜救事宜進行規 劃整備,以強化災時人命搜救應變效能;擬定大量傷病患醫療救護方案,針對救災據點、 臨時醫療(救護)站、醫療救護量能調度、分配、集結、派遣、緊急通訊及相關運作等醫 療救護事宜進行規劃整備,以強化災時傷患救護應變效能。 

整備

地震前準備

家庭環境安全

認識地震

地震常見用語說明:

  1. 震源:地殼內部所引起的急劇變動,產生變動之處。
  2. 震央:地面上垂直於震源之點稱為震央。
  3. 規模:指地震本身大小,與能量成正比,世界各國通常以「芮氏規模」座標準。
  4. 震度:表示地震時,地面上的人所感受到震動激烈的程度,或物體因受震動所遭受的破壞程度,距離震央愈近震度就愈大。

6強 (烈震)

  1. 人的感受: 搖晃劇烈以致站立困難。 
  2. 屋內情形: 大量傢俱大幅移動 或翻倒,門窗扭曲變 形,部分耐震能力較差房屋可能損壞或倒塌,耐震能力較強房屋亦可能受損。  
  3. 屋外情形: 部分地面出現裂痕,部分山區可能發生山崩,鬆軟土層出現噴沙噴泥現象 , 部分地區 電力、自來水、瓦斯或通訊中斷。  

6弱(烈震)

  1. 人的感受:搖晃劇烈以致站立困難。 
  2. 屋內情形:大量傢俱大幅移動或翻倒,門窗扭曲變形,部分耐震能力較差房屋可能損壞或倒塌。  
  3. 屋外情形:部分地面出現裂痕,部分山區可能發生山崩,鬆軟土層出現噴沙噴泥現象 , 部分地區 電力、自來水、瓦斯或通訊中斷。 

5強 (強震)

  1. 人的感受: 幾乎所有的人 會感到驚嚇恐 慌,難以走動。 
  2. 屋內情形: 大量未固定物品傾倒掉落,傢俱移動或翻倒,部分門窗變形,部分牆壁產生裂痕,極少數耐震較差 房屋可能損壞或崩塌。 
  3. 屋外情形: 部分建築物牆磚剝落,部分山區發生落石,鬆軟土層可能出現噴沙噴泥現象 , 部 分 地 區 電 力、自來水、瓦斯 或通訊中斷,少數耐震較差磚牆可能損壞或崩塌。 

家庭防災計畫

約定緊急事故地點

地震種類

淺層

救災及民生物資之整備

深層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

依經濟部民國92年發布「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與民國97年6月6 日制訂公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除定期檢 查外,於一定震度地震發生後應進行相關檢查或其他事故後之不定期檢查,檢查時機如 下:

  1. 最大震度達五級以上之地震之不定期檢查:一定值以上地震後之不定期檢查,係指新 北市地區最大震度達五級以上之地震發生後,經市府通知後所進行之檢查工作,檢查 以一次為原則。
  2. 未達上述一定值標準但已有若干水利建造物毀損,足以認為相同原因可能會造成同一 水系內其他建造物毀損者。
  3. 此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水庫之蓄水建造物及具一定規模以上之防水、引水及洩 水建造物,應辦理安全評估。

採購及準備救災物資

  1. 各機關秘書室部分:相關救災物資廠商名冊,及完成採購礦泉水之開口合約訂定,以備 各機關臨時緊急採購之需。
  2. 社會局部分: 災害發生時,由社會局督統各區公所提供救災物資(食品、盥洗用具、寢具及衣物)、 裝備(照明設備、帳棚、發電機等)及器具(炊、餐具)等。 

海溝型

公私部門持續運作

  1.  基於自身廳舍結構、維生管線、資通訊系統、緊急物資設備、文件檔案、人力調度與營 運等面向,強化防災耐災、備援及相關緊急因應機制,確保災時持續運作,或於災後迅 速恢復機能。
  2. 配合中央訂定之企業持續營運計畫指導方針及租稅優惠等鼓勵配套措施進行推動,以提 升企業強化耐災韌性意願,俾於災時運作,或於災後迅速恢復機能,以提高社會之穩定 度。 

民間資源運用

掌握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或相關地方社區志工之資源及支援能量,建立跨縣市 調度支援機制,並加強編組及演練,落實民間資源整合運用,以利災時協助政府單位執 行救災運作;平時應掌握並建立民間志工團體聯繫管道及受理協助窗口等體制。

學校安全防護措施

  1. 師生安全防護
  2. 校舍安全防護
  3. 設備安全防護

災情蒐集、通報及通訊

  1.  地震發生輕微災害,應自行辦理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
  2. 在震災初期,應對通訊設施進行功能確認;設施故障時,應立即派員修復,以維通訊良 好運作。 

加強安全檢查

國宅安全防護措施

  1.  通知各國宅社區管理委員會加強公共設施安全措施之檢查。
  2. 通知各施工中國宅工程工務所加強工地之安全措施之檢查。 

徵調及徵用救援裝置

地震

一般所稱之地震為自然地震,依其發生之原因又可分為:

  1. 構造性地震:因造山運動或板塊運動而造成岩石斷層變形或其他構造變化所引起。
  2. 火山地震:因火山噴發或火山活動所伴隨之有關地震。
  3. 衝擊性地震:因地面受到撞擊或爆炸等擾動所引起(例如:隕石撞擊)。 

其中又以板塊運動所造成的構造性地震(地殼變動)為主。由於地球內有推動岩層 的應力,當應力大於岩層所能承受的強度時,岩層會發生錯動,而這種錯動會突然釋放 巨大的能量,並產生一種波動,稱之為地震波,當它到達地表時,引起大地的震盪,這 就是地震。地震波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表面波(Surface wave),一種是實體波(Body Wave)。表面波只在地表傳遞,實體波能穿越地球內部。

實體波能在地球內部傳遞,又分成 P 波(Pirmary Wave)和 S 波(Secondary Wave) 兩種。P 波:為一種縱波,粒子振動方向和波前進方平行,在所有地震波中,前進速度 最快,也最早抵達。S 波:前進速度僅次於 P 波,粒子振動方向垂直於波的前進方向, 是一種橫波。

利用 P 波和 S 波的傳遞速度不同,利用兩者之間的走時差,可作簡單的地震定位。 此外,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之「強震即時監測系統」是指當大地震發生後,利用震央附近 地震站觀測得到的早期震波資料,快速解算出地震規模、位置與深度,並以此預估各地 區之震度與震波抵達時等資訊,再利用快速通訊技術,搶在具威脅性的 S 波到達前,對 各地區通報預估的震度及震波到達等資訊。若強震即時警報的通報比實際破壞性 S 波更 快到達,相關地區就可爭取數秒至數十秒的預警時間來應變,是目前最有效的地震減災 科技。

相關勞工安全措施

  1.  通知事業單位加強自動檢查做好安全衛生措施。
  2.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應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成立災害應變中心

警察局

  1.  持續派員加強災區狀況之監控,並將狀況隨時回報勤務中心,並轉報應變中心。
  2. 加強災區交通疏導管制,治安維護。
  3. 災情蒐集、調查、統計暨通報有關事項。
  4. 協助傷患、難民送醫救治及收容安置。
  5. 加強對於災區災民財物調查及妥適看管與保護。
  6. 災區遺體處理事宜。
  7. 其他有關犯罪偵查事宜。 

交通局

  1. 緊急應變小組對道路交通路況及系統運作進行密切監控,並於必要時記錄及通報。
  2.  緊急應變小組接獲路口設施故障通報,通知工程緊急搶救組人員至現場進行排除,如 風雨交加影響人車安全時,得暫停路口設備檢修工作,並請警政單位派員協助維持交 通。
  3. 協助及聯繫高鐵局、臺鐵局與臺北捷運公司、新北捷運公司,以確保高鐵,鐵路與捷 運交通順暢。 

應變機制之啟動

地震發生時

要先保護自己的安全

  1. 生命比什麼都重要,地震發生時,首先要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尤其是保護頭、頸部。
  2. 找一個堅固的桌子下避難。
  3. 注意掉落的傢俱和物品。

工務局

  1. 掌握災情: (1) 瞭解災情發生的基本資料及相關狀況。 (2) 災情分析研判並考量處置方案。
  2. 指揮現場救災任務: (1) 由養工處長及施工科長擔任執行秘書,通知開口合約廠商進入災區內部執行搶救 任務。 (2) 確實掌握災區救災執行進度與困難原因。 (3) 將災情向上回報以作為其他指示之參考。 

消防局

  1. 初期指揮官到達災區時作為: (1) 隨時確認及校對各項資本資料。 (2) 派員瞭解及蒐集動態資料。 (3) 成立救災前進指揮站。 (4) 考量救災戰術運用及救災方式。 (5) 受理各支援單位人車裝備報到。 (6) 指定救災專長人員進入災區內部執行搶救任務。 (7) 內部周界警戒及救災安全防護。 (8) 掌握災區內部救災人員執行任務或困難原因。 (9) 提供各項後勤支援與協助。
  2. 指揮權轉移: (1) 由初期指揮官向高階救災指揮官作下列報告: A. 災情狀況:危害情形、人命傷亡及救護、送醫情形、財物損失、災害可能擴 大或衍生之危害。 B. 搶救情形:出動救災人員、車輛及裝備數、部署方式及搶救成效、搶救執行 面臨困難及可能遭遇問題、請求後續戰力支援。 C. 其他建議改善或解決方式。 (2) 成立救災前進指揮所: A. 統一指揮現場搶救部署。 B. 受理、管制並徵調各救災支援單位人員、裝備及器材。 C. 搶救任務執行與戰力派遣。 D. 劃定警戒、偵查範圍區。 E. 定時提供資料予現場最高總指揮官或現場救災發言人,統一向媒體記者發佈 資訊。 (3) 災情控制與善後處理:  A. 統計災情並回報災害應變中心。 B. 妥適安排或協調傷患或受困者救護送醫及暫時收容。 C. 持續救災至搜救工作結束。 D. 收拾裝備、清理人車器材後返隊回報。 

地震發生後

確認家人是否平安

  1. 事先決定誰是你的緊急聯絡人,比如遠方的親器或是好友等。當災害發生時,運用內政部消防署建置的「1991報平安語音留言專線」,可事先查詢使用方法,以備不時之需。
  2. 大型災害發生時,也可運用「災區親友現況查詢」系統。透過此網路平台可建立個人、親友安否資訊,提供親友查詢你的親朋好友是否平安;此系統整合政府撤離與收容名單、傷亡名單,讓防災作業更加整合化。

現場搶救

本市在地震災害發生後,災情受損程度,已造成財物損失慘重或有大量人命傷亡之 虞,若其災情已達乙級或甲級災害之程度(分級說明參閱總則編),則由本市各權責單位 到達現場從事或協助區應變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若其災情僅達丁級或丙級災害之程度, 尚未達到成立現場指揮所之要件。由各災害編組單位分別派遣轄區責任單位前往處置。

應變

自救與報平安

廚房

  1. 如果是正在瓦斯爐旁邊使用爐火,立即隨手關閉瓦斯,就地避難,躲在桌子下,直到地震結束。
  2. 如果不是順手即可關閉瓦斯,請先就地避難,躲在桌子下,保護自身安全,不要貿然衝去關火,以免受傷。

客廳、餐桌、書房、床上

  1. 如果附近有桌子,盡可能躲在桌下,抓穩桌角,保護自己。
  2. 如果附近沒有桌子,應遠離玻璃窗、吊燈、吊扇、易倒塌的櫥櫃或冰箱以及可能移動的鋼琴等物品,保持低姿勢並以雙手保護自己的頭部和頸部。
  3. 留在床上,並利用枕頭或棉被保護頭部,直到地震結束。

廁所

  1. 不要急著跳出浴缸:如果在泡澡的時候,可以放低頭部,低於浴缸邊緣,並用手保護頭部。
  2. 小心腳底下:因為浴室有水或是肥皂,移動時要注意腳底下別踩到而滑倒。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之動員

地區發生重大災害、情況嚴重緊急時,得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結合民 防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之有關規定,協調全民防衛 動員體系,運用編管之人力、物力能量,配合進行救災或提供建議。

  1.  動員準備階段:依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策頒之動員準備綱領暨中央主管部 會策訂之動員準備方案、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執行要項表,辦理本市各項動員準備工作, 並分別由各權責機關納入年度施政計畫。除宣導全民防衛理念、積儲轄內總體資源能量 外,亦加強與本市災害防救會報、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之聯繫,建立聯合運作機制, 策劃年度演習,以落實本市動員準備業務,強化災害防救效能。
  2. 動員實施階段:將本市平時積儲之人力、物力、財力優先支援緊急危難及軍事作戰,並 適切配合中央政策調節公需、民需,以維持公務運作及市民基本生活需求及社會安定。
  3. 動員實施階段應變措施 1. 成立「聯合應變指揮中心」,結合災防、戰綜、全動三大會報功能,依精神、人力、 物資經濟、交通、衛生、財力、科技、軍事等各項動員準備規劃執行動員任務。 2. 配合國軍防衛作戰需要,將動員準備階段編(組)管之各項物資、固定設施、工程重 機械,除公需及民生基本需求外,一律支援軍事作戰及緊急應變需求。 3. 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宣導全民國防教育。 4. 戰時配合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文化部、外交部及NCC各項動員措施訂定,成立「應 變中心」,統一發布政府緊急應變措施。對於媒體不實之報導即時提出澄清解釋,並 處理各項危機事件,迅速應變統一訊息,將正確、具體的國防情勢傳予媒體,凝聚向 心力。 5. 戰時掌握轄內各項狀況,並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提出糧食申請,報送 農糧署核備後進行調度,並配送至本府各指定地點,進行配給或配送。 

災後聯絡

緊急應變

受困求救方式

  1. 製造噪音,不要輕舉妄動。
  2. 保持冷靜,確認自己有沒有受傷,再想辦法讓外面的人知道自己的位置與情況。

室內

  1. 趴下
  2. 掩護
  3. 穩住

家中

辦公室

  1. 保護自己:利用桌子來保護頭、頸部和身體,以免被掉落的電燈、電扇或天花板等物品砸傷。

住宅結構安全檢查

設置目的

  1.  為利本市地震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提供市民緊急避難及短期(3日到14日)安置、 收容,並確保災時民生基本救濟物資及糧食供應無虞,進而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因此 依都市公園配置所規劃的一般性都市公園,藉由規劃來賦予其防災機能,依整備階段、 災害緊急階段、應變階段等不同階段規劃理想型防災公園,使其災害時期能發揮最佳 的空間利用效益。
  2. 防災公園除提供臨時避難外,可作為災後人員與物資等之集結點,必要時甚至可評估 是否作為組合屋、永久屋等基地的中長期避難收容處所。 

教室

  1. 不要哭泣:當妳尖叫或哭泣的時候,會聽不見老師或是廣播的指示。
  2. 聽從老師指示:不要自己行動,專心的聽從老師的指示行動。

緊急運送管制及交通疏導

  1.  依據臺北捷運系統營運中斷災害事件之處理應變與聯繫通報、臺北運務段災害事故緊急 應變通報系統及高鐵災害應變標準作業程序辦理大眾運輸系統震後疏運。
  2. 為確保緊急運送,應採取拖吊阻礙車輛或利用警車引導等措施。
  3. 震災發生時,應掌握所管道路毀損狀況,移除道路障礙物,並對緊急運送路線優先實施 緊急修復或劃設替代道路,並將道路毀損狀況及修復情形通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4. 參考日本緊急救援道路之劃設,係以15 m以上道路為避難道路,且於兩旁沿線設立不 燃空間與週遭環境優先辦理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補強部分,建議應由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業務計畫進行律定,或形成法規,俾利地方政府做為依循。
  5. 為確保震後救災物資之緊急運送,應繪製物資運送路線圖,並納入防救災能量等資訊。
  6. 應隨時掌握港埠設施與漁港設施之受損情況,進行緊急修復,並通報內政部。
  7. 應於航路標誌破損或流失時,迅速修復;必要時應補設緊急標誌。 

室外

學校

防災公園開設流程

復原重建

車內

走廊

如果離自己的教室很遠,不要強行返回,聽從附近老師的指示,抱住頭部並且保護身體,蹲低姿勢就地避難,小心窗戶玻璃。

特別注意事項

  1. 室內裝修盡量不要拆除隔間牆,尤其是一樓的隔間牆更不可拆除。隔間牆雖然不是主結構體,但強震時卻能成為抗震的「第二道防線」。一般老舊建築或未做好耐震設計施工的大樓,隔間牆於強烈地震時可彌補主結構體耐震能力的不足,若有裂損,應盡速修復。
  2. 台灣多地震,室內不要過分裝修,將樑、柱、牆面、樓板全部用裝修材、壁紙等裝修隱蔽起來,不但震後無法檢查受損情形,且強震時可能引起火災,亦不利消防安全。

有人受傷時

  1. 先打119請求救援,如何確保呼吸道暢通:當傷患出現無適當呼吸時,先讓他輕輕地仰躺,下壓額頭並同時抬高下巴,保持呼吸道暢通。若在目視可及的狀況下,發現有異物堵在嘴裡,將頭轉側邊並用手指將異物挖出。
  2. 調整成側臥復甦姿勢:若傷患有適當的呼吸,卻失去意識時,先讓傷患側躺,將上方手放在傷患頭部下方,讓頭部稍微抬高,保持復甦姿勢,並隨時觀測傷患狀況。為避免失溫,必要時蓋上毯子。
  3. 先用乾淨的水洗淨傷口:用乾淨的水洗淨傷口,搭配紗布拭去髒汙。若血流不止,先用紗布或乾淨毛巾對傷口直接加壓並抬高患肢止血,並盡速送醫治療。
  4. 輕輕按壓傷口:若是被鐵釘、玻璃碎片刺到的傷口,千萬不要擅自拔除異物,而是趕緊用紗布或乾淨的布覆蓋並固定在傷口四周,保持異物的穩固。
  5. 固定上下兩處關節:用夾板固定骨折部位傷口的兩側,也就是患處上下兩處關節,保持「手肘彎曲」、「與腳粿呈垂直狀」的姿勢,或以傷患感覺較為舒適的方式,讓關節呈自然彎曲,方便患者自行行動。
  6. 可用來代替夾板的東西:只要是細長可彎曲的東西,都可以用來代替夾板。像是報紙、紙箱也可以用來代替夾板,只要捲成圓筒狀,再用封箱膠帶固定,加強硬度就行了。

校園

  1. 往校園中間空曠處疏散:離開教學大樓,聚集在一個安全且地板沒有裂縫的地方。
  2. 遠離危險的物品:避開危險物品處:如足球門、銅像、石碑、游泳池、池塘、籬笆等。
  3. 小心火源和化學物品: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在安全的地方避難,例如桌子下或牆角。

體育館

注意天花板掉落的物品,小心地上散落物造成跌倒,到安全的空間就地避難。

設施規劃

緊急復原

遠離建築與電線

停路邊留車內

工廠

  1. 就地避難:依據工廠緊急應變程序,關閉機器電源,停止機器運作。並採取適當姿勢,就地避難。
  2. 別往上看:因為日光燈可能會破掉,這個時候如果往上看,很容易被破片刺傷。

行政管理類

  1. 安置登記站: 置於公園最主要之出入口;擁有足夠的線型或廣場空間;避開公務車輛 進入之出入口。 
  2. 醫護站: 提供簡易醫療包紮,並結合社會局之安心關懷站,完成災民生理及心理 照護。應位於車輛或擔架可到達處,以供傷勢嚴重之傷患搭乘救護車到鄰近醫療院所醫治。 
  3. 播音站: 鄰近指揮中心,以便指揮資訊之傳達。 
  4. 物資管理站: 位於鄰近道路處,或具備車輛可駛入之園路,以便卸貨;空間據點以有 堅固之遮蔽為優先考量。 
  5. 器材倉庫: 以現有室內、具遮蔽設施為主要考量。 
  6. 指揮中心: 地形以較高處、中心為佳,以利掌握公園內部狀態。指揮中心前建議設 置資訊交換看板,以提供指揮中心公布事項及災民資訊交換使用;建議 避免緊鄰指揮中心或直接設置於指揮中心入口處,以避免人潮聚集,影 響指揮中心運作。 
  7. 公園配置圖: 設於主要入口處為佳,或以居民必經通道為主;避開公務車輛進入之出 入口;勿緊鄰安置登記站,以避免人群過於聚集,影響災民報到及登記 工作。 
  8. 行動派出所: 鄰近物資管理站及帳篷區以維護安全。 
  9. 特別照護區: 臨近醫護站及車輛進入之出入口,以利就近照顧災民或後送至醫院。

災民生活類

  1. 伙食區: 盡量以不透水鋪面為考量,並勿緊鄰帳篷區,以避免不幸發生火災,造 成二次災害;初期以便當發送為主,故設於鄰近道路區,便於運送。 
  2. 帳篷區: 以平坦且無植栽分布之草地或泥土地為主,以便帳棚搭設。 
  3. 晒衣場: 主要位於帳蓬區、淋浴區之間,連結居民整體生活;可利用公園零碎空 間(如:遊戲場、植栽茂密處等),須留意排水問題。 
  4. 垃圾場: 應鄰近道路並遠離帳篷區,以便垃圾車載運及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5. 公共電話: 以既有設施為主;或協調電信業者於災時配合設置;或設充電區。 
  6. 心理安撫區: 藉由志工活動或宗教力量安撫災民受創心理,若心理壓力過大,則可至 醫護區(安心關懷站)尋求衛生體系專業人員輔導。設置地點不建議緊 鄰帳篷區,以避免干擾需要休息災民。 

開設流程

  1. 經市(區)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示防災公園收容安置開設時,所轄區公所應先立即派 員前往開設防災公園。
  2. 相關局處調度或協調所需單位或支援進駐。
  3. 防災公園開設進駐單位依權責分工將各自管理之設備、物資調度或協調至該防災公 園。
  4. 若防災公園之平時管理權責單位非屬區公所者,則由該公園管理單位派專責人員協助 成立收容管理中心,並將管理權移轉給指揮官,原公園管理單位專責人員於收容管理 中心成立後直接進駐綜合事務組協助防災公園開設作業。
  5. 收容管理中心置指揮官、副指揮官各1人,由區公所災害應變中心指派,指揮官負責 指揮、督導及協調各任務編組,執行機關應變事項;為外部聯繫及內部訊息發佈窗口。
  6. 收容管理中心之主管單位為社會(人文)課,其任務編組包含綜合事務組、志工資源組、 安全維護組、安置登記組、物資管理組、醫療照護組等6組,綜合事務組包含將原公 園(或其他類型場地)轉換為防災公園之相關設備調整及移交作業,為防災公園正式啟 動之前置階段任務。 

災害復原重建計畫之訂定

  1.  緣起:敘明災害時間、地點及成因。
  2. 災害內容:敘明災害範圍、受損建築物或構造物等種類及數量,並應檢附災害相片。
  3. 勘查過程:敘明初勘、複勘之過程,並應檢附初(複)勘紀錄表。該初(複)勘紀錄表 內容應包含各災害工程之地點、工程名稱、受災概況、擬辦理復建工程內容及數量,初 (複)估復建經費等。
  4. 復建構想:應就每件災害工程之成因予以檢討後,研擬適當之復建工法,並估列所需經 費。因此,內容應包含個案工程災害原因檢討、原設計工法之平面布置圖、標準斷面圖、 復建工程之平面布置圖、標準斷面圖及復建經費估算等。
  5. 計畫經費:應敘明計畫經費及財源。中央政府各機關、地方政府,應依災害防救法及「中 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6. 實施期程:敘明計畫執行時程及預定進度。
  7. 計畫效益:敘明計畫執行後之預期效益。 

災區復原重建

災民生活重建

  1. 財政、金融措施支援
  2. 農林漁牧業之救助及融資

用水設施類

  1. 淋浴區: 須考量供水(鄰接自來水幹管管線或自來水車等)與排水(地勢與硬舖 面)問題。 
  2. 公共廁所: 以既有為主,不足者再設置臨時廁所。 
  3. 消防蓄水設施: 以現有設施(池塘、噴水池等)為主,若不足建議考量結合相關設施。 
  4. 消防栓: 以現有設施為主,若不足建議考量結合相關設施;公園周邊至少應設置 一支消防栓。 
  5. 自來水取水站: 應以現有的自來水管線為主,未具備者可後續規劃配置自來水幹管,並裝設取水裝置。 
  6. 衛生儲水槽: 考量後續維護管理狀況,建議儘量不予設置。 
  7. 臨時廁所設置區: 優先規劃於道路旁及自來水幹管流經處,以便運送及排水、輸水需求。

地震避難流程

消費者保護及法律訴訟協助

不必過分驚慌的震害狀況

  1. 隔間磚牆細裂縫。
  2. 門角之牆裂縫。
  3. 開關箱角落的牆裂縫。
  4. 開關插座附近之牆裂縫。
  5. 磚牆與樑交接處之水平裂縫。
  6. 牆與牆轉角裂縫。
  7. 牆裂縫伴隨磁磚剝落裂損。

應請專業人員評估的情況

  1. 大樓若有嚴重傾斜或沉陷,肉眼即可看出。
  2. 整棟大樓是生命共同體,安檢應從一樓開始柱45度裂縫、牆損壞。
  3. 柱及外牆交叉裂縫、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門窗變形
  4. 柱45度裂縫,特別注意靠門窗開口的部位。
  5. 柱頭交叉裂縫。
  6. 樑柱接合處破壞,樑端45度裂縫。
  7. 樑端45度協裂縫。
  8. 隔間牆交叉裂縫及柱底部45度裂縫。
  9. 隔間牆嚴重裂損,上下錯位,應拆除重砌。

復原重建之計畫性實施

桶裝瓦斯外洩及火災處置對策

  1. 工作要項: (1) 加強民眾防火、避火及救火之觀念。 (2) 為因應地震所造成之桶裝瓦斯外洩及火災,各區應對搜救、滅火、緊急醫療救護 工作及桶裝瓦斯外洩、火災搶救作為等事項進行妥善的作業準備。
  2. 對策與措施: (1) 搜救、滅火及緊急醫療救護: A. 整備各種災害搜救、滅火及緊急醫療救護所需之裝備、器材及資源。 B. 整備災時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訂定救護指揮、醫療機構及各醫療機構間之通 報程序,規範處理大量傷患時醫護人員之任務分工,並定期實施演練。 (2) 火災搶救作為: A. 桶裝瓦斯外洩時應立即通知桶裝瓦斯公司處理,並斷絕桶裝瓦斯來源以利救 災。 B. 除消防栓外,應加強蓄水池、海水、河川等水源之運用,務求消防水源多樣 化及適當配置。 C. 加強義消及社區災害防救組織的編組與訓練。 D. 進行地震火災損失之推估,並據以規劃消防水源及強化救災作為。 E. 加強充實消防機關之消防車輛、裝備及器材。 

檢查方法

計畫性復原重建

  1. 耐震(含抗土壤液化)城鄉之營造 1. 進行重建工作時,應以安全及舒適的城鄉環境為目標;同時重建對策應以耐震為考量,  加強地震高災害潛勢地區之建築物、道路、橋梁與維生管線、通訊設施等之耐震性, 並規劃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及防災據點。 2. 進行重建時,應憑藉整體性都市計畫、土地重劃與社區開發之實施,進行城鄉再造與 機能之更新。 
  2. 重建方向之整合:辦理重建時,應與當地居民協商座談,瞭解居民對新城鄉的展望,進 行重建方向之整合,形成目標共識;謀求居民之適當參與,並使其瞭解計畫步驟、期程、 進度等重建狀況。
  3. 安全衛生措施:為確保工作人員於復原重建過程之安全及健康,應督導重建單位採取適 當之安全衛生措施;如涉及重大公共工程之重建時,得請該工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 共工程主管機關提供協助及督導,以防止職業災害。 

首先查看整棟大樓

  1. 先詢問左鄰右舍、樓上樓下是否也有損害。
  2. 共同查看整棟大樓是否有異常傾斜、沉陷現象。
  3. 檢查門窗是否擠壓變形,牆壁有無龜裂,柱、樑、樓板有無裂損。

罹難者遺體處理

從一樓開始檢查

  1. 注意柱子是否有嚴重裂縫或混凝土被壓碎剝落、鋼筋外露等現象。
  2. 一樓為開放空間的挑空挑高大樓,或一樓原為老舊住宅被改變成超商、餐廳或大賣場之建築物,應特別檢查。

天然氣外洩及火災處置對策

  1. 工作要項: (1) 加強民眾防火、避火及救火之觀念。  (2) 為因應地震所造成之天然氣外洩外洩及火災,各區應對搜救、滅火、緊急醫療救 護工作及天然氣外洩、火災搶救作為等事項進行妥善的作業準備。
  2. 對策與措施: (1) 搜救、滅火及緊急醫療救護: A. 整備各種災害搜救、滅火及緊急醫療救護所需之裝備、器材及資源。 B. 整備災時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訂定救護指揮、醫療機構及各醫療機構間之通 報程序,規範處理大量傷患時醫護人員之任務分工,並定期實施演練。 (2) 火災搶救作為: A. 規定天然氣公司必需向業務主管機關提報災害防救計畫,災害發生時據以實 施。 B. 天然氣外洩時應立即通知天然氣公司處理,並斷絕天然氣來源以利救災。 C. 除消防栓外,應加強蓄水池、海水、河川等水源之運用,務求消防水源多樣 化及適當配置。 D. 加強義消及社區災害防救組織的編組與訓練。 E. 進行地震火災損失之推估,並據以規劃消防水源及強化救災作為。 F. 加強充實消防機關之消防車輛、裝備及器材。 

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消毒防疫

檢查各樓層柱、樑、剪力牆、樓板

  1. 柱:查看樑柱接合處、柱子的頂端或底部、門窗邊的柱子則注意柱子在門窗開口的部位,是否有近似四十五度或交叉的斜向裂縫,甚至混凝土剝裂、鋼筋外露現象。柱子頂端或底部若有明顯的水平裂縫或錯位,亦應注意。
  2. 樑:特別注意樑端(樑靠近柱子的地方)或樑靠近牆的地方,是否有近似四十五度或交叉斜向裂縫,甚至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若柱與柱間距較大,下面無隔間牆的長樑,中央部位有垂直向裂紋、只要無明顯的下垂變形,於震後妥為修復即可。
  3. 剪力牆:一般大樓不一定會設計剪力牆,民眾也不容易分辨何者為剪力牆。若厚度超過二十公分的鋼筋混凝土牆,周圍有樑柱框架起來,無門窗等開口,很可能是剪力牆。應檢查牆面是否有近似四十五度之一道或多道裂縫或交叉裂縫,甚至上下錯位、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等現象。由於剪力牆是抗震的重要結構元件,若有上述情形,應盡速補強。
  4. 樓板:檢查是否有混凝土嚴重剝落、鋼筋外露情形。

二次災害之防止

地震來臨時應防止其造成二次災害,並備妥必要裝備、器材及災害監測器具。本節 將針對發生頻率高、影響範圍較廣之各類型二次災害擬訂內容,逐項列舉工作要項與研 擬相關對策。

可自行修復

  1. 隔間牆、外牆之裂損。
  2. 牆面門窗、開關箱等開口角落上的裂縫。
  3. 牆面開關插座附近的裂縫、水龍頭附近的裂縫、樓板燈具附近的裂縫,可能是內埋電管、水管等施工不良所引起。
  4. 磚牆與樑或樓板交接處之水平裂縫,磚牆約一半高度的水平裂縫,與鄰居隔戶牆之門形裂縫。
  5. 磚牆與柱及鋼筋混凝土牆交接處之垂直裂縫,牆轉角處之垂直裂縫。
  6. 樓梯平台裂縫。
  7. 屋頂女兒牆、陽台牆、欄杆等之裂損。

10天後

在避難收容處所的活動

  1. 協助社區幹部組成自治管理組織,協助避難收容處所的運作。
  2. 遵守集體生活的規則。
  3. 保持互助的心,並付諸行動。

危險物品之處置對策

  1. 工作要項:危險物品儲放設施與場所應建立完善管理機制與有效緊急應變計畫,相關 人員並應定期加強訓練。
  2. 對策與措施: (1) 規定石化廠必需向業務主管機關提報災害防救計畫,災害發生時據以實施。 (2) 石化廠區危險物品設施或存放危險物品場所之管理權人,應事先訂定計畫,並充 實各項整備措施,以便地震時能有效因應。 (3) 石化廠區、天然氣儲氣槽、儲油槽、工業區等公共危險物品及危害物質設施之相 關公共事業機關(構),為防止爆炸等衍生災害發生,應進行設施緊急檢測、防 止事故發生之補強措施;有發生爆炸之虞時,應立即通報各級災害應變中心,必 要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派遣或徵調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支援協助。  (4) 為防止公共危險物品及危害物質外漏,應對化學工廠、國家科學工業園區內之設 施進行監測,防止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並對已經造成嚴重危害污染區實施隔離及 追蹤管制,進行環境監測等防止污染擴大措施。
  3.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達管制量以上之危險物品,應申報危險物品配置圖予主管機管 存參。
  4. 為使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達管制量以上之危險物品,發生災害事故時,供消防單位 救災決策參考使用,應申報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例如:製 程區或生產區或作業區)。 

社會秩序之維持及物價之安定

水工構造物損壞處理對策(水利局)

緊急應變措施中,有關大量災民避難疏散、緊急醫療救援、傷亡名單確認、結合社 會資源、食物、飲用水及生活必需品之調度與供應、災情之蒐集、通報及通訊之確保、 媒體工作、社區之緊急應變皆屬於各類災害之相關準則。

3天後

  1. 等待外部的支援:在等待外部支援的期間應節約使用避難收容處所或自己攜帶的日用品或緊急用品;掌握正確的情報,不聽信謠言;在避難收容處所內,仍應注意餘震。
  2. 自主救災行動:注意政府發布的相關訊息,並配合採取因應的行動;注意老人與殘障朋友的狀況,積極地給予幫助;在避難收容處所中應節約用水、用電,並節約使用各種民生物資。

廢棄物處置與回收處置對策

  1. 工作要項: (1) 協助災區廢棄物臨時轉運站及集中暫置場所之選定。 (2) 規劃廢棄物臨時轉運站及集中暫置場所清運方式。 (3) 協調軍方配合廢棄物清運機制之建立。 (4) 簽訂廢棄物清運開口合約,提供災區之區機具及廢棄物之清理。 (5) 各區應於平時訂定完整之「災時廢棄物清運計畫」,特別針對民眾的環境衛生應 有完善之考量,以期於災時可妥適處理廢棄物。
  2. 對策與措施:  (1) 各區廢棄物清理,建立以區為單位之作業方式,以加速市容環境回復。 (2) 開口合約廠商之簽訂,應考量怪手、山貓、卡車等機具及設備之供應。 

3分鐘

  1. 當地震停止時:確認整個家人的安全。
  2. 迅速的關掉瓦斯:要確定瓦斯已經關閉,並且告訴大家,我已經把瓦斯關閉了。
  3. 如果火災發生則須迅速滅火:大聲呼叫發生火災請求幫助並撥打119,使用滅火器滅火,若火勢太大請立即離開火場。
  4. 檢查出口是否暢通:如果受困屋內、撥打手機告訴親友或鄰居所在的位置;若受困嚴重毀損建物內可節奏性敲打東西發出聲音讓搜救人員知道;或是吹哨子或其他聲響讓外面的人知道。
  5. 山崩、土石流與海嘯注意:在山區應注意土石崩落及土石流(震後豪大雨可能發生土石流);沿海地區民眾應注意海嘯警報。如果海嘯警報發布,立即疏散避難。

3-5分鐘

  1. 避難用品準備與周遭環境確認:緊急避難用品準備、鞋子、安全帽。
  2. 採取疏散避難的時機:搖晃劇烈以致站立不穩,行動困難,且擔心建物嚴重受損,恐在餘震時導致傷亡;高處物品掉落、傢俱、書櫃明顯移位、搖晃或翻倒,且擔心建物嚴重受損,恐在餘震時導致傷亡;聽到「建築物有異聲」類似「碰、碰」巨聲時,此代表部分建築物之磚牆或混凝土受擠壓破裂;部分建築物受損嚴重,牆、樑、柱爆開或明顯變形甚至倒塌。
  3. 逃出時切勿驚慌:從家裡出來時關閉電源總開關、關閉瓦斯桶開關、緊鎖門窗;離開前在門口明顯處,留下字條說明屋內人員都已安全地前往避難收容處。讓搜救人員不必浪費時間企圖進入屋內搜索;逃到外面時注意可能的掉落物,如玻璃、磁磚、招牌;遠離磚牆。
  4. 若發現有火災:大聲呼救"發生火災、發生火災",向家人和鄰居發出警告;使用滅火器滅火,不能滅火則盡速離開火場;撥打119,通報火災地點與狀況。
  5. 確保周遭的安全:確認周遭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受傷。若發現有人受困或受傷,應協助脫困或尋求協助。

5-10分鐘

  1. 收集地震相關情報與避難行動:前往避難收容所,確認安全狀況;通知家人或親友自己安全無虞。亦可利用1991報平安專線留言;途中,應注意餘震造成的建築物或磚牆倒塌或外牆磁磚、招牌掉落可能造成危險,要盡速遠離;若遇到需幫助的老弱婦孺,應主動協助。
  2. 為了行動方便與安全,請攜帶必要的個人物品即可:老人、殘障與小朋友優先疏散;不使用汽車與機車;請盡速選擇較寬的道路行走,較為安全。
  3. 遠離小路、籬笆、懸崖、河川:磚牆、門柱、自動販賣機容易因地震而倒下,所以不要靠近。

10分鐘後

  1. 大家合作滅火和緊急救援行動:協力將壓在倒塌的房屋或傢俱下的人救出;協助進行急救或將重傷者運送至醫院;若有趁火打劫者應大聲制止,並請附近民眾或警察幫忙。
  2. 自行組織防災的活動:可與一起避難的人自組救災團隊,協助搜索生還者並協助受傷或行動不便的民眾;優先救援高齡者與行動不便者,協助疏散避難;確認鄰居的安全;確認安全無虞再返回家中。

即時揭露災情資訊

  1.  應掌握災民之需求,協調傳播媒體協助,將地震震央、規模強度大小、災區受損、傷亡、 災害擴大、維生管線、公共設施、交通設施等受損與修復情形、與政府有關機關所採對 策等資訊,以多元訊息發布方式隨時傳達予民眾。本市防災資訊網平時提供防災相關訊 息以利民眾查詢,當成立災害應變中心時,立即切換成災時專區,即時提供最新災情狀 況及政府處置作為讓民眾及媒體查閱。
  2. 災害應變中心於開設期間應密切注意媒體對災情與救災之相關報導,並於發現不實或錯 誤報導時立即請相關媒體予以更正。
  3. 應利用社群媒體、地震訊息專屬網站、防救災訊息服務發送平台及辦理記者會等,並考 量弱勢族群之需求,利用手語、外語、圖卡及易讀等多元訊息發布方式,發布災情與災 害應變處置狀況。
  4. 應蒐整防災公園、避難收容處所名單、身心狀態等避難收容資訊、1991 報平安留言及 災民傷亡狀況等資訊,並得設置網站、平臺等供民眾查詢及確認安全狀況。 

危險建築與橋梁處置對策

  1. 工作要項: (1) 針對危險建築物及設施進行調查及列冊管理。 (2) 訂定危險建築物及物品處置原則及要點,並定期派員檢測。 (3) 各區應於平時針對災時危險建築與橋梁毀損時之警戒措施、因應措施與緊急修復 三方面進行相關準備作業。
  2. 對策與措施: (1) 警戒避難措施:應於平時建立臨時可動員或徵調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之名冊,對可 能因地震引起的土壤液化、地層下陷、土石流、山崩地裂、道路、橋梁斷裂倒塌、 管線設施斷裂洩漏引發火災、爆炸或有毒氣體污染,及發生建築物龜裂、傾斜等 狀況之危險場所進行檢測,對於研判為危險性高之場所,應通知相關機關及居民, 並於平時實施警戒避難措施之教育訓練。 (2) 毀壞建築物或構造物之因應措施:對於地震造成建築物、構造物等毀壞的相關事 宜,應於平時事先建立相關公會可供徵調派遣之專業技術人員之相關名冊,並加 強針相關人員對受災建築物之危險度進行緊急鑑定,並施行緊急拆除、補強措施 之訓練講習。 (3) 設施、設備之緊急修復: A. 派遣或徵調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對可能因地震等引起的土壤液化、地 層下陷、土石崩塌、核能電廠輻射外洩、水庫震損、道路、鐵路、捷運、隧 道、橋梁斷裂倒塌及公共設施、建築物龜裂、傾斜等危險場所進行檢測或鑑 定,並視結構受損情況,依權責施行緊急拆除、補強及警戒區劃定措施;對 於研判為危險性高之場所,應主動標示及通知相關機關及居民,實施警戒避 難措施,以防止二次災害的發生。 B. 地震造成建築物、構造物等毀損相關事宜,應依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相 關規定,針對受災建築物之危險度進行緊急評估。相關單位應依「建築法」 等相關規定,施行緊急拆除、補強及後續相關處理措施。
  3. 橋梁毀損搶修: (1) 針對損壞之橋梁結構進行檢查與修護: A. 若情況輕微即進行搶修工作,儘速恢復當地交通。 B. 若情況嚴重,除通報中央請求支援外,立即封閉現場避免發生二次傷害。並 請專責人員鑑別危險建物等級並逐一區分。 (2) 加裝注意橋梁毀損標誌及改道標誌,提醒通行人車注意。 (3) 專業救災技術顧問(土木、結構、水源、地質、大地等技師),瞭解橋梁基本資料 與災 (4) 變工程現況。 (5) 工程搶險隊人員及裝備(挖土機、鏟裝車、運土卡車、吊卡車、破碎機、推土機、 鏟樁機、千斤頂等重型機具),集結待命統一調度。 (6) 加強毀損橋梁之臨時支撐與維護措施。 (7) 拆除已倒塌之橋梁。 (8) 對橋梁進行監測並建立回報系統。 

支援協助之受理

  1. 對民眾、企業之物資援助,應考量各災區災民迫切需要物資之種類、數量與指定送達地 區、集中地點,建立物資捐贈平台、聯繫管道及物資受理窗口等機制,並透過傳播媒體 向民眾傳達。
  2.  接受國內外機關、團體、企業與個人等基於公益目的所為之金錢捐贈時,應尊重捐贈者 意見,並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專款支用,並定期辦理公開徵信等事項。